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處理并不適用于所有資產和負債。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公允價值計量適用于特定的資產和負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情況:
1.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計量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
2. 投資性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了出租、增值或者資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產。
3. 持有待售的資產組:當企業(yè)決定出售或處置一個資產組時,該資產組應按照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的金額計量。
4. 股權工具:股權工具(如股票)通常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對于其他非金融類的資產和負債,一般采用成本計量或其他適用的計量方法。例如,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通常按照成本減去累計折舊或攤銷計量。
需要注意的是,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處理要求企業(yè)定期評估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并在財務報表中披露相關信息,以提供更準確的財務信息和更全面的風險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