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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基礎學習:專利法律制度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4/02/26 10:53:06 字體: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掌握基礎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專利法律制度

(一)專利權的主體

(二)專利權的客體

1.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2.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1)科學發(fā)現;

【發(fā)現VS發(fā)明】發(fā)現是原本存在的,發(fā)明是制造出新的

(2)智力活動的規(guī)則和方法;

【示例】體育競賽的規(guī)則、游戲規(guī)則、九九乘法表等

(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示例】超聲診斷、針灸等

(4)動物和植物品種;

【注意】動物和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

(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7)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示例】制造假幣的設備

(8)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三)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1.新穎性

2.創(chuàng)造性

3.實用性

(四)授予專利權的程序

1.專利的申請

2.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3.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及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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