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20 蘋果版本:8.7.2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沖刺練習:代位求償權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3/10/21 15:46:05 字體:

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馬上就要來臨,為了讓學員在最后的沖刺階段有效練習,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整理了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的經典習題,讓我們一起借鑒經典,查缺補漏!

◎關于代位求償權,以下描述錯誤的是( )。

A、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必須基于已經向被保險人進行了賠償

B、因被保險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得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

C、只有當被保險人未從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者處獲得賠償或先向保險人索賠時,經保險人進行賠付后,才有賠償請求權轉讓給保險人的必要,代位權才得以產生和適用

D、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