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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上市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法定障礙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3/06/26 16:28:51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3中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精心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①本次發(fā)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②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guī)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④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jiān)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guī)正被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

⑥最近1年及1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fā)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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