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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jì)法知識點:支票的概念及出票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左樂 2020/02/10 16:03:14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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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

支票的概念及出票
  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yè)務(wù)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jù)。
  出票
  1.絕對記載事項
  表明“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
  【注意】支票的絕對記載事項為6項,無收款人名稱。
  2.授權(quán)補記事項(支票獨有)
  (1)金額
 ?。?)收款人名稱
  【注意1】出票人既可以授權(quán)收取支票的相對人補記,也可以由相對人再授權(quán)他人補記。

【注意2】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3.相對記載事項
 ?。?)付款地(唯一)
  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地為付款人的營業(yè)場所。
 ?。?)出票地(3選1)
  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地為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
  【注意】支票的相對記載事項中無付款日期,支票限于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付款日期的,“該記載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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