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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追索適用情形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仔仔優(yōu)尼 2020/01/20 17:46:51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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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貴在勤奮,雖然有時也會失敗,但也不要放棄。每天掌握一個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日積月累,美好的結局總不會離我們太遠!現(xiàn)在就開始學習追索適用情形這個知識點吧!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追索適用情形

追索適用情形

(1)實質要件

①到期后追索——到期后被拒絕付款

②到期前追索——被拒絕承兌;承兌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承兌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等

(2)形式要件

①已在“法定期限內”提示承兌或提示付款

②獲得“拒絕證明”

【理解】能證明,合法的付款請求權無法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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