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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師考試時間已公布,比去年提前兩天!學習時間又少了,不慌!快來利用每一點時間學習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吧!以下是利潤分配的有關內容。
(一)分配順序
關于利潤分配——先約定后法定
有限責任公司 | 除全體股東另有約定外,按“出資比例”分配 |
股份有限公司 | 除章程另有約定外,按“持股比例”分配 |
【注意】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
(二)法定盈余公積
1.提取
按照公司“稅后利潤的10%”提取,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注意】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不提是可以的,但提就必須按照10%提。
2.用途
盈余公積 | 資本公積 | |
彌補虧損 | √ | × |
擴大生產經營 | √ | √ |
轉增資本 | √ | √ |
【注意】法定盈余公積轉增資本,轉增后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
俗話說“勤能補拙”成功與失敗往往只有一步之遙,想成功就需要勤奮。只要我們堅持每天學習一點點中級會計職稱的知識點,就能得到滿意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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