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上好佳 2021/03/25 14:12:09 字體:

備考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你,今天學習了嗎?網(wǎng)校為大家準備了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今天的學習就從多掌握一個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開始吧!

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預習知識點

知識點: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

(1)中止的概念

——訴訟時效期間行將完成之際,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待阻礙時效進行的事由消失后,繼續(xù)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2)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nèi),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①不可抗力

②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③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chǎn)管理人

④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⑤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3)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后的訴訟時效期間補足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備考中級會計考試比較枯燥,過程煎熬,尤其是第一次接觸中級會計考試,很容易被打擊而放棄考試,可以尋求網(wǎng)校的幫助呀!這里有專業(yè)的老師授課解題,有和你一樣目標的考友互相幫助,不再是孤單一人備考!加入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相關推薦:

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答疑精華匯總

【中級報考答疑專欄】你的問題 報考政策答疑老師回復啦~

2021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教材結構、命題特征分析及備考策略

2021怎么一次拿下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竅門Get>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