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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知識點:并購支付方式的納稅籌劃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蘭克西 2020/09/28 16:47:35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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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財務管理知識點

財務管理知識點: 并購支付方式的納稅籌劃

(1)股權支付

以本企業(yè)或其控股企業(yè)的股權、股份作為支付的形式。

規(guī)定:當企業(yè)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的其他條件,且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時,可以使用資產重組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方法,這樣可以相對減少合并環(huán)節(jié)的納稅義務,獲得抵稅收益。

結論:當采用股權支付不會對并購公司控制權產生重大影響時,應該優(yōu)先考慮股權支付,或者或者盡量使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以爭取達到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條件。

(2)非股權支付

以本企業(yè)的現(xiàn)金、銀行存款、應收款項、本企業(yè)或其控股企業(yè)股權和股份以外的有價證券、存貨、固定資產、其他資產以及承擔債務等作為支付的形式。

非股權支付采用一般性稅務處理方法:

①對合并企業(yè)而言,需對被合并企業(yè)公允價值大于原計稅基礎的所得進行確認,繳納所得稅,并且不能彌補被合并企業(yè)的虧損;

②對被合并企業(yè)的股東而言,需要對資產轉讓所得繳納所得稅。

因此,如果采用非股權支付方式,就要考慮到目標公司股東的稅收負擔,這樣勢必會增加收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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