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經濟法知識點:保證方式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蘭克西 2020/09/25 21:53:00  字體:

招生方案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照片一鍵處理

會計人證件照

考試提醒

考試節(jié)點全知曉

考試提醒

備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你,今天學習了嗎?網校為大家準備了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今天的學習就從多掌握一個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開始吧!

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

知識點:保證方式

保證的方式有: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1.一般保證

(1)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2)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

【解釋】先訴抗辯權,是指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

①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fā)生重大困難的,如債務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

②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zhí)行程序的;

【鏈接】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的,債權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也可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

③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先訴抗辯權的。

2.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①直接約定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②推定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正保會計網校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輔導全面招生!全新推出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程,學員可結合自身特點選擇適合自己的課程,考試通過更有保障!加入正保會計網校>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关闭

Copyright © 2000 - 2025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