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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核查的通知

來源: 浙江省審計廳人事處 編輯:橘子 2024/12/11 11:05:46 字體:

浙江2024年審計資格考試考后核查的通知,詳情如下:

關于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核查的通知

有關考生:

根據(jù)《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4〕1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考發(fā)〔2024〕13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核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2024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全部科目成績合格,被隨機抽查選中的報考人員以及存在以下情況的:

1.“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包括“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和“撤回承諾”的);

2.學歷等證書(證明)因網(wǎng)上無法核驗經(jīng)上傳后報考的;

3.免試《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的;

4.有其他存疑情況的。

二、核查工作安排

(一)核查單位

考后核查工作由考生報考所在地各設區(qū)市審計局組織開展。

(二)核查時間

請有關考生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日,攜帶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前往報考所在地核查點進行考后人工核查。

(三)核查方式

現(xiàn)場人工核查。如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需提交委托書。

(四)核查地點

各地核查點和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人工核查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2024年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上報名-登錄打印,須本人簽名、所在單位蓋章);

2.從事審計相關工作年限證明1份(需本人簽字、所在單位簽字蓋章,格式詳見附件2);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或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復印件,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初、中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報考中級或高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按需提供)。

四、其他事項

1.考生應認真對照報考條件,提交符合條件和要求的核查材料??忌绮话匆?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現(xiàn)場接受考后核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2.考生不得提供虛假材料,如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的,將嚴格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第31號令)予以處理。

附件:1.附件1:各地考后核查點和聯(lián)系方式.pdf

2.附件2:從事審計相關工作年限證明.doc

3.附件3:考后核查人員名單.xls (詳情請查看官網(wǎng)信息)                 

浙江省審計廳人事處

2024年12月10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nèi)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網(wǎng)公布內(nèi)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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