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內容摘要:海南2016年中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25日至6月24日。海南2016年中級審計師考試現(xiàn)場審核時間為報名時間內的每周一、三、五,申報考生憑《個人信息表》及有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省審計廳人事處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審計廳
關于做好我省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瓊人社函〔2016〕419號
根據(jù)《審計署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6〕1號)精神,現(xiàn)就我省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我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指導和監(jiān)督。報考資格由省審計廳審查,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負責考務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與科目
2016年度全國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10月16日舉行,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初、中級資格考試時間:
上午:09:00-11:30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
上午: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件分析。
三、報考條件
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改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fā)〔2003〕4號)的規(guī)定實施。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評審按照《關于印發(fā)的通知》(人發(fā)〔2002〕58號)的規(guī)定實施。
(一)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飘厴I(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獲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破格條件:已取得審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但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或審計工作年限未達到上述規(guī)定,可以報考,但在申報評審時,須同時符合海南省審計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廳《海南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暫行)》(瓊審人〔2006〕107號)第十四條第一款中的兩項、第二款中的兩項、第三款中的一項。
以上條件所稱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四、報名時間、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6年5月25日至6月24日。
(二)報名程序:2016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和網上繳費的方式。
1.考生登錄人事考試網絡報名系統(tǒng)(),以本人真實身份信息進行注冊,進行網上報名,錄入個人報名信息,打印《個人信息表》。(注:建議考生使用谷歌瀏覽器或360極速瀏覽器)
2.經所在單位審核,在《個人信息表》上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申報考生憑《個人信息表》及有關材料到省審計廳人事處(地址:國興大道省政府大樓545辦公室,電話:0898-65338173,聯(lián)系人:李翠云)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受理時間:規(guī)定報名時間內的每周一、三、五)。
資格審查須提供和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zhèn)洳?;
(2)從事審計、財經專業(yè)工作的資歷證明(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
3.資格審查后,報考人員須在2016年5月25日至6月24日期間,持通過資格審查的《個人信息表》到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二樓職稱考試處柜臺進行報名確認,并通過銀聯(lián)網上繳交報考費(地址:??谑邪埬下?3號,省人力資源市場,聯(lián)系電話:0898-65339752)。
五、考試收費
根據(jù)《瓊價費管〔2014〕525 號》有關規(guī)定,按客觀題65元/人·科,主觀題68元/人·科的標準收取。
六、考場設置
2016年度我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在???/strong>(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于2016年10月10日至14日登錄人事考試網絡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忌鷳{準考證、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七、考試用書、文件查詢
2016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審計廳
2016年5月23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相關鏈接: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