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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審計師《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知識點:增值稅納稅地點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4/12 10:38:23 字體:

2017年中級審計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啦,趕緊進入備考狀態(tài)吧。以下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的中級審計師《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知識點,供廣大考生用于預習階段學習,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增值稅納稅地點

1.固定業(yè)戶

1)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jīng)國家稅務總局或其授權的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

①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jīng)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②未持有證明,向銷售或勞務發(fā)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③未向銷售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2.非固定業(yè)戶

1)向銷售地、應稅行為或勞務發(fā)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3.進口貨物: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4.非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產(chǎn),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應向建筑服務發(fā)生地、不動產(chǎn)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5.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扣繳的稅款。

相信你在備考2017年中級審計師時總會遇到很多問題,對于那些難于理解的問題為什么不在正保會計網(wǎng)校答疑板上提問呢?不管是任何關于學習的問題,老師的講義、題庫的題目,還是平時一起討論的問題,包括講義上的一句話,都可以提問。提問之前可以先參考下別的同學的提問,這樣可以節(jié)約大家的時間!點擊查看詳情>>

注:全文轉載或部分轉載本文請注明“來源:中華會計網(wǎng)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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