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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參加云南地區(qū)2016年經(jīng)濟師考試人員注意事項:
1.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2.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應試人員應按試卷封二“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填涂試卷代碼,應試人員試卷代碼填涂有誤影響考試成績的,由應試人員本人負責。
3.考試結束后將按照《關于規(guī)范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的要求,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身份證明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其他和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兩證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參加考試。
關于“其他和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的解釋:考生報名時填寫的“證件類型”一欄為其他證件的,如軍官證等,“證件號碼”一欄應填寫相應證件號碼,考試時必須攜帶相應證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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