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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慶2016年經(jīng)濟師考試合格者可在2017年1月19-20日兩天,在重慶市渝北區(qū)新牌坊小學校進行考后資格審核。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辦理2016年度經(jīng)濟中初級資格
考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2016年度經(jīng)濟中初級資格考試的成績已經(jīng)在重慶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根據(jù)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號),為按期完成此次經(jīng)濟中初級資格考試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單科成績及合格分數(shù)線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
2017年1月19-20日兩天。因參加復審人員較多,為了做好復審工作,采取按復審編號分段集中辦理,請考生務必按照分段時間按時參加復審。具體為:
(一)復審編號1700001-1701700號段考生復審時間為:1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二)復審編號1701701-1702142號段考生復審時間為: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三、資格復審的地點
重慶市渝北區(qū)新牌坊小學校(重慶市渝北區(qū)新牌坊三路270號)
四、資格復審的范圍
2016年度在重慶報名參加經(jīng)濟中初級資格考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及以上的考生。
五、資格復審所需手續(xù)
1、經(jīng)單位加蓋公章的《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一份。(下載請點擊“《重慶市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doc》”)
2、考生有效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
3、由單位集中辦理資格復審,需出示單位介紹信,上述復審所需資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復審資料不變;考生委托他人辦理復審,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其余復審資料不變。
六、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復審的考生嚴格按照通知的時間按時參加復審,復審現(xiàn)場服要從工作人員安排,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公共秩序。
(二)因復審人員較多,為提高辦事效率,請考生提前做好以下準備。辦理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在網(wǎng)站上查詢資格復審編號,復審編號查詢請點擊后面紅字“資格復審編號查詢”。
(三)為提高復審效率和工作質(zhì)量,請考生務必提前準備好復審所需的有關資料,按時參加復審,逾期不參加復審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考后資格復審處理,取消當前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七、資格復審咨詢電話
868688178686881086868835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7年1月13日
附:樣表
重慶市經(jīng)濟中初級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
姓 名 | 張 三 | 學 歷 | 本科 | 所學專業(yè) | 工商管理 | ||
畢業(yè)時間 | 2005年7月 | 參加工作時間 | 2005年7月 | ||||
現(xiàn)有專業(yè)技術資格 | 從事相關工作年限 | 11 | |||||
聯(lián)系電話 | XXXXXX | 資格復審編號 | 在復審通知中查詢 | ||||
工作單位 | XX單位 | ||||||
考生所在單位意見: 情況屬實 (蓋章) 2017年 XX 月 XX 日 |
復核結(jié)果:1、合格 □ 2、不合格 □ 其中:取消上一年度考試成績□ 取消全部考試成績 □ 不合格原因: ① 專業(yè)工作年限不夠 □ ② 學歷不符合要求 □ ③ 所學專業(yè)不符合要求 □ ④ 不符合免試條件 □ ⑤ 提供假學歷、假證明材料□ ⑥ 其他 □ 復審簽字: 年 月 日 |
說明:1、“考生所在單位意見”由考生所在單位簽注考生所填內(nèi)容是否屬實的意見并蓋章。
2、“復核結(jié)果”由發(fā)證機關復核,考生不填。
3、本證明必須是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復印件無效。
4、參加復審人員按照樣表填寫自己的實際情況。
考生簽字:
考生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復審日期: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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