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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天津市更換、補辦經(jīng)濟師證書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考生更換證書須帶齊以下材料:
1、需要更換的證書。
2、個人更換證書的申請(寫明更換原因、本人簽名)
3、單位證明(可在個人申請書上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單位意見)
4、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與原證書照片相同底版的一寸半照片一張(更換計算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不需要提交照片)
(二)補辦證書須帶齊以下材料:
1、在市級報刊刊登的證書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登報內(nèi)容包括:姓名、證書名稱、專業(yè)、級別、發(fā)證年份及證書編號)
2、個人補辦證書的申請(寫明補辦原因、本人簽名)
3、單位證明(可在個人申請書上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單位意見)
4、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本人一寸半照片一張(補辦計算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不需要提交照片)
(三)更換、補辦證書的時間
1、申請受理時間: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管部門要求,市人才考評中心在每年5月份和11月份集中兩次向部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證書更換、補辦手續(xù)??忌捎诿磕?月1日和11月1日前提交申請。超過該期限申請更換、補辦證書的,視為下一批申請辦理。
2、補發(fā)證書時間:更換、補辦的證書一般在7月底和轉(zhuǎn)年1月底前制作完成,人才考評中心將及時電話通知相關考生按約定時間到市人才考評中心領取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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