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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我們是小企業(yè)會計制度,23年12月少計提工資20,我就在今年1月補計提借未分配利潤20,貸應(yīng)付職工薪酬20,然后23年匯算清繳時,把應(yīng)納稅所得額調(diào)減了20,這樣對嗎?那我明年做24年匯算清繳時,1-12月應(yīng)付職工薪酬的貸方要減去這20,因為我今年補計提20了?

m18025518| 提問時間:2024 12/2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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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對的 24年匯算清繳,不包含這20萬。
2024 12/25 17:17
m18025518
2024 12/25 17:18
那我1月補計提的分錄沒有問題吧?我沒有改23年的財報,只做了23年匯算清繳納稅調(diào)減
郭老師
2024 12/25 17:32
沒有 是的 是的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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