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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稅費項目 列報金額 為什么不包含 ?以下金額①“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借方余額為80萬元; ②“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借方余額30萬元;4)2×23年,甲公司取得主營業(yè)務收入2 000萬元,增值稅銷項稅額為260萬元 為什么不是 甲公司2×23年12月31日資產(chǎn)負債表中“應交稅費”項目的列報金額=-80-30+10+20+260=180萬元 ??

m520341566| 提問時間:06/2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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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應交稅費借方金額在資產(chǎn)負債表會重分類在其他流動資產(chǎn)列示
06/2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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