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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A注冊資本1000萬(實繳250萬),有兩個股東:股東甲自然人認繳700萬70%實繳250萬,股東乙企業(yè)認繳300萬30%實繳0萬。2023年12月公司A實收資本250萬,未分配利潤-200萬,所有者權益50萬。2024年1月公司A減資650萬,減少的均為認繳未出資部分,并不涉及資本金的返還,其中甲自然人減資367.5萬,乙企業(yè)減資282.5萬;減資后公司A注冊資本350萬,甲自然人認繳332.5萬95%實繳250萬,乙企業(yè)減資減資后認繳17.5萬5%實繳0萬。請問:這種情形的減資稅務上涉及納稅嗎?如果涉及,甲和乙交什么稅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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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有限公司A的減資并不涉及資本金的返還,減少的是認繳未出資的部分。因此,從稅務角度看,這種減資并不直接導致現(xiàn)金的流出或收入的產生,一般不會觸發(fā)直接的稅務義務。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減資可能會影響公司的未分配利潤和所有者權益,這可能會間接影響公司的稅務狀況。例如,如果減資后公司出現(xiàn)虧損,那么這些虧損可能會影響公司未來的稅務抵免或遞延。
具體到甲和乙兩位股東,由于減資并不涉及他們已實繳的資本,因此他們不需要為此支付任何形式的資本利得稅。然而,如果減資后公司進行了利潤分配或清算,而甲和乙從中獲得了收益,那么這些收益可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yè)所得稅,具體取決于收益的性質和當?shù)氐亩惙ㄒ?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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