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3年年收入54萬,年終獎19萬,請問19萬年終獎發(fā)放方式:1、3月份一次全發(fā)放,2、分2個月發(fā)放(即3月發(fā)放14萬和4月發(fā)放5萬),這2個方式哪個劃算?對于員工怎樣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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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
你們分兩次發(fā)放的話,是合計按照年終獎申報,還是怎么申報
2024 03/13 09:16
84785027
2024 03/13 09:57
3 月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發(fā)放個稅政策單獨計稅,34 兩個月發(fā)(其中 3 月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發(fā)放個稅政策單獨計稅,剩余 4 月發(fā)放的并與工資,薪金并入計稅(并入 24 年全年綜合所得計稅)
冉老師
2024 03/13 09:59
這樣的話,按照年終獎一次性方便一些
84785027
2024 03/13 10:01
那就 3 月一次性全部發(fā)放比較劃算,少繳稅錢?
冉老師
2024 03/13 10:05
一般是年終獎一次性計算,是劃算的
84785027
2024 03/13 10:49
有不同的說法,我都被搞糊涂了
冉老師
2024 03/13 10:50
年終獎一次性計算是有優(yōu)惠的
84785027
2024 03/13 10:54
19 萬按 20%,如果 14 萬是按 10%,
另外 5 萬%2b4 萬(當月工資)累積 1.2 月 這樣計算總的稅也是 20%
84785027
2024 03/13 10:56
分開 2 個月發(fā)放好像少交幾個點稅?
冉老師
2024 03/13 11:17
分開兩個月,工資稅率不變的話,是少一些
84785027
2024 03/13 11:54
部分獎金放在 4 月份再加上 1234 月工資累計,然后稅率就不是不變了,要提高的,具體計算很復雜不專業(yè)搞糊涂了
冉老師
2024 03/13 12:05
所以,老師建議。單獨年終獎,是最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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