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是一家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19年5月銷售糧食白酒10 噸,取得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為60萬;銷售薯類白酒 20噸,取得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為80萬元。白酒消費稅的比例稅率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500克。要求: (1) 計算甲公司本月從價定率應(yīng)納消費稅。 (2)計算甲公司本月從量定額應(yīng)納消費稅。 (3) 計算甲公司本月的應(yīng)納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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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xué)!計算步驟見下面哦
01/18 16:37
小碧老師
01/18 16:46
(1)從價計征消費稅=(60+80)*20%=28萬元
(2)從量計征消費稅=(10+20)*1000*/10000=3萬元
(3)合計應(yīng)繳納消費稅=28+3=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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