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申報第四季度經(jīng)營所得時,投資者減除費用為0,顯示已在綜合所得扣繳申報中扣除,本次申報中不可重復(fù)扣除,請問怎么處理。

肆hfy| 提問時間:01/09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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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你在綜合所得比如工資個稅里面報了扣除6萬的標準; 那么你經(jīng)營所得稅是無法再次扣除的; 只能扣除一次的
01/09 22:04
肆hfy
01/09 22:10
工資每個月都沒人超過五千啊,前三個季度這里都有,分別是1.5,3,4.5,為什么最后一個季度沒有
meizi老師
01/09 22:11
你好;? 每個月都是扣除5000的 ; 好久入職的??
肆hfy
01/09 22:17
不是說不沖突嗎
meizi老師
01/09 22:18
我們系統(tǒng)都是會提示這個哈 ; 有可能是地方系統(tǒng)有差異 ; 我們系統(tǒng)如果兩處報 都會提示你這個的;? ?正常都是不能兩邊扣除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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