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王某經(jīng)營一家超市,屬個人獨資企業(yè),假定2021年全年實現(xiàn)收入200萬元,成本120萬元,期間費用及稅金52萬元,其中支付投資者本人工資7萬元,沒有其他納稅調(diào)整事項。 當(dāng)年已預(yù)繳個人所得稅5000元。 王某當(dāng)年還從甲公司簽訂工資收入12000元/月,按規(guī)定每月繳納三險一金2000元,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沒有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王某沒有其他經(jīng)營所得。 要求:計算王某應(yīng)納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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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會計利潤總額的的計算是
200-120-52=28
應(yīng)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
28+7-6+(12000-2000-2000)*12/10000=38.6
應(yīng)交個人所得稅
38.6*30%-4.05=7.53
2024 01/05 09:38
暖暖老師
2024 01/05 09:38
補交個人所得稅計算7.53-0.5=7.03
84784977
2024 01/05 10:06
老師,-6是哪兒來的呢?
暖暖老師
2024 01/05 10:21
一個月扣除5000不是,一年就是6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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