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某單位為生產(chǎn)型企業(yè),由于生產(chǎn)場地距離員工生活地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可以到達工作地點,且出于生產(chǎn)安全考慮,也不能私家車上下班,因此員工上下班必須使用單位運輸班車。該運輸工具為生產(chǎn)服務,專用于接送員工上下班使用,按定時定線路出車,請問該企業(yè)在購入這些客車時進項稅是否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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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這個的話,是可以抵扣的,兼用的
2023 09/20 17:12
m02352918
2023 09/20 17:52
有相關制度嗎
小鎖老師
2023 09/20 18:30
增值稅上面有,如果是兼用的固定資產(chǎn)是可以抵扣的
m02352918
2023 09/21 15:20
什么文件什么條款可以發(fā)給我嗎?
小鎖老師
2023 09/21 15:22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
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不難理解:
一般情況下,對納稅人用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但是,涉及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僅指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情況,對屬于兼用于允許抵扣項目和上述不允許抵扣項目情況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全部抵扣。
之所以如此規(guī)定,主要是因為,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項目發(fā)生上述兼用情況的較多,且比例難以準確區(qū)分。以固定資產(chǎn)進項稅額抵扣為例:納稅人購進一臺發(fā)電設備,既可以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也可以用于增值稅免稅項目,二者共用,且比例并不固定,難以準確區(qū)分。如果按照對其它項目進項稅額的一般處理原則辦理,不具備可操作性。
總結:對納稅人涉及的固定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項目的進項稅額,凡發(fā)生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項目的,該進項稅額不得予以抵扣;發(fā)生共用于上述不允許抵扣項目情況的,該進項稅額準予全部抵扣。
小鎖老師
2023 09/21 15:22
您好,請問收到了嗎這個
m02352918
2023 09/21 15:29
收到了,謝謝金金老師
小鎖老師
2023 09/21 15:48
不客氣的,麻煩給一個五星好評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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