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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九條: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dāng)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dāng)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dāng)期全部銷售額 這個文件條款中,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包含哪些?是否包含公司用于經(jīng)營的水電費,辦公費,咨詢費等管理費用中不是直接用于銷售的進項稅額?

m6045_97218| 提問時間:2023 09/0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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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對的,是的,是這么說的。
2023 09/06 09:28
m6045_97218
2023 09/06 11:44
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是指的所有的非商品的進項稅額嗎?
郭老師
2023 09/06 11:44
你好,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所有分不出來的都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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