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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如果22年12月份發(fā)放21年的年終獎金,個稅在23年1月份申報,享受按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綜合所得申報個稅的次數(shù)應(yīng)該算到21年,不占用23年的一次性獎金申報的次數(shù),對嗎。

smile| 提問時間:2022 12/3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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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wù)師
22年12月份發(fā)放的年終獎,是算到2022年的,不占用23年一次性獎金申報的次數(shù)。
2022 12/3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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