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020年1月1日,天河公司以6200萬元價款(包括相關稅費)購入G公司股票2000萬股,占G公司普通股股份的30%。資時G公司可持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0000萬元。天河公司取得股份后,派人參與了G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能夠對加重大影響,分類為長期股權投資并采用權益法核算。假定沒有任何需要調整的會計事項,天河公司按照G公司的能對其施益和持股比例計身確認投資損益,2020年度,G公司報告凈收益1500萬元,2021年3月:10日,G公司宣告202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xiàn)金股利0.15元;2021年度,G公司報告凈虧損600萬元,當年未進行利潤分展。要求。編制天河公同持有該項股權投資期間的下列會計分錄(1)2020年1月1日取得長期股權投資(2) 確認2020年庭的投資收益。 (3)2021年3月10日,確認應收股利;(4)確認2021年度的投資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