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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標明借款期限:12個月(暫定,以乙方實際占用時間為準)。 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要按逾期本息金額的日萬分之一加收罰息。 請解答1.借款合同期限是12個月,還是以實際占用時間為準?超過12個月算逾期嗎? 2.如果算逾期的話,按逾期本息金額的日萬分之一加收罰息中所指的“逾期本息金額”是怎么算的?

84785025| 提問時間:2022 06/1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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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在合同中約定了實際占用時間為準,那么就是從支付給借款方當(dāng)日起開始計算12個月。超過12個月算逾期 2.逾期本息金額,就是滿12個月的當(dāng)日本息
2022 06/1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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