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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企業(yè)是一家藥酒生產(chǎn)企業(yè),過去一直從丁酒廠購進糧食白酒作為原料用于生產(chǎn)藥酒。2020年丙企業(yè)從丁酒廠購進白酒200噸,不含稅售價為4元/斤。2020年丙企業(yè)銷售藥酒150噸,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200萬元。(白酒適用消費稅比例稅率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假定丙企業(yè)以白酒為原料生產(chǎn)的藥酒適用10%的消費稅稅率)。如何籌劃才能減輕企業(yè)消費稅稅負?

84784947| 提問時間:2022 06/11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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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你這購進的是不可抵扣的,然后你銷售的時候是交納200*10%交納就可以了。 你這購進的白酒是銷售方交納,你企業(yè)是不交的。 你可以考慮購進白酒,加工為藥酒銷售,這樣只按10%交納藥酒消費稅的
2022 06/1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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