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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9年8月6日,收回由N企業(yè)加工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費1100元(不含增值稅),并由N企業(yè)代扣代繳消費稅,稅率為10%。M企業(yè)收回的原材料用于繼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雙方增值稅率均為13% 要求:根據(jù)以上經濟業(yè)務編制會計分錄。

84784972| 提問時間:2022 05/24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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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同學您好 把完整的題目發(fā)過來了,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價值多少呢
2022 05/24 19:43
84784972
2022 05/24 19:46
發(fā)出材料成本為7000元
王曉老師
2022 05/24 19:49
同學您好 消費稅金額=(7000+1100)*10%/(1-10%)=900 借 委托加工物資? 1100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43 ? ? ? ? ? ? ? ? ——應交消費稅 900 ? ? 貸 銀行存款?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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