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老師!假設要補申報一個體工商戶2020年的個人所得稅(經(jīng)營所得),假設2020年該個體戶應納稅所得額為80萬,則2020年應納所得稅額是否為800000*35%-65500=214500;而假設2021年應納稅所得額也是80萬,則2021年應納所得稅額是否為(800000*35%-65500)(1-50%)=107250元呢?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計算
2022 03/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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