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月 銷項:200,進項3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2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2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3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進項 300 這個地方總是混淆不清啊 當初收到發(fā)票或開出發(fā)票,相應的稅額在借方或貸方,這個分錄還是在對應的借方或貸方?轉出未交增值稅的差額不用單獨再做賬了,對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嗯
這樣就可以
2022 02/16 13:50
閱讀 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