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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老師,我想問增值稅加計扣抵扣的比例怎么算,是不可加計扣除的增值稅用207*500/(2400+2100+900+1500)還是用207*500/(2400+2100+500)老師我不理解是,他說其余均用于一般項目,是不是那個比例分母只算免稅和一般計稅就可以了呢,簡易計稅需要算到分母里嗎?如果算到分母里,分子是不是也需要加上簡易計稅的900+1500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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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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