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5月外購一批材料用于應稅貨物的生產(chǎn),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款為1萬元,增值稅為0.13萬元;外購一批材料用于應稅貨物和免稅貨物的生產(chǎn),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款為5萬元,增值稅為0.65萬元,但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應稅貨物銷售額為2萬元,免稅貨物銷售額為3萬元。計算甲企業(yè)2023年5月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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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32+3=0.65×0.6=0.39=0.65×3/(2+3)=0.39萬元? ? ? ? ? ? ? ? ??2023年5月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0.13+(0.65-0.39)
你好,計算過程如下 0.65*2/(2+3)+0.13
2024 12/08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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