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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研發(fā)銷售安裝調試培訓一套的)、是該按照建筑安裝開票9%發(fā)票還是銷售13%加勞務13%加技術服務6%的專票?如何界定是建筑安裝合同還是?

84784960| 提問時間:2024 11/06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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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關于承攬合同的開票問題,通常需要根據合同的具體內容來確定。如果合同主要是圍繞建筑安裝進行,那么應該按照建筑安裝業(yè)務的稅率9%來開票。如果合同涵蓋的研發(fā)、銷售、安裝、調試和培訓等多個方面,可能需要按照各自的稅率分別開具發(fā)票,即銷售13%,勞務13%,技術服務6%。具體劃分應根據合同條款和實際業(yè)務內容來確定。
2024 11/06 21:30
84784960
2024 11/06 22:01
您幫忙看看
84784960
2024 11/06 22:02
合同內容寫的是有研發(fā)、銷售、安裝、調試,培訓
堂堂老師
2024 11/06 22:03
根據您提供的合同內容,涉及研發(fā)、銷售、安裝、調試和培訓多個方面,建議分別按照各自對應的稅率開具發(fā)票。銷售部分按13%的稅率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安裝和調試如果屬于勞務性質,也應按13%開票;技術服務或研發(fā)部分,如果符合技術服務的定義,可以按6%的稅率開票。每部分的收入和成本應當分別核算,以確保稅務處理的準確性。
84784960
2024 11/06 22:04
我可以全部開6%的嗎?全部開成信息技術服務、這樣會有什么風險?
堂堂老師
2024 11/06 22:04
將所有服務統(tǒng)一開具6%稅率的信息技術服務發(fā)票并不符合稅法規(guī)定,因為這些服務包括銷售、安裝、調試等,各自有不同的適用稅率。如果全部開具6%的發(fā)票,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認為是誤開或逃稅,從而面臨稅務調查、補稅、罰款等風險。正確的做法是按照服務的實際內容和性質,依法開具相應稅率的發(fā)票。這樣既合法合規(guī),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
堂堂老師
2024 11/06 22:05
將所有服務統(tǒng)一開具6%稅率的信息技術服務發(fā)票并不符合稅法規(guī)定,因為這些服務包括銷售、安裝、調試等,各自有不同的適用稅率。如果全部開具6%的發(fā)票,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認為是誤開或逃稅,從而面臨稅務調查、補稅、罰款等風險。正確的做法是按照服務的實際內容和性質,依法開具相應稅率的發(fā)票。這樣既合法合規(guī),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
84784960
2024 11/06 23:42
老師、我合同內容是有系統(tǒng)集成的、這符合信息技術服務6-%的定義啊
堂堂老師
2024 11/06 23:45
系統(tǒng)集成確實可以屬于信息技術服務的范疇,如果合同主要內容是關于系統(tǒng)集成的技術服務,且符合信息技術服務的定義,那么可以按照6%的稅率開具發(fā)票。但是,如果合同中還包括了明確的貨物銷售、安裝調試等非純粹的技術服務內容,這部分仍應按相應的稅率開具發(fā)票。建議仔細分析合同內容,對不同性質的服務分別核算并開具相應稅率的發(fā)票,以符合稅務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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