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審計人員在審計國有融資擔保公司擔保賠償準備金時,發(fā)現(xiàn)計提擔保賠償準備金,沒按照分險比例計算在保責任余額,而是用全部在保余額計提擔保賠償準備金,這個問題怎么定性,有什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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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xué)你好參考以下看看,這種情況可能被定性為會計核算不規(guī)范。未按照風險比例計提,可能導(dǎo)致準備金計提金額過高或過低。過高會虛減利潤,過低則可能無法充分應(yīng)對潛在風險。
10/1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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