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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9月9日未出租,請問7月,8月,9月全部按從價計征房產(chǎn)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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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如果房產(chǎn)在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期間未出租,一般情況下,7 月、8 月、9 月全部按從價計征房產(chǎn)稅。
從價計征房產(chǎn)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 = 房產(chǎn)原值 ×(1 - 扣除比例)×1.2%。
從價計征是對房產(chǎn)余值征稅,通常適用于自用房產(chǎn)等情況。在未出租期間,符合從價計征的條件。
09/27 12:42
84785045
09/27 12:44
當月部分出租也按從價
樸老師
09/27 12:47
同學你好
是的
也是按從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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