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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個政策嗎,如果注冊資本沒有到位,貸款的貸款利息不能所得稅前扣除?

84784952| 提問時間:09/1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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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權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
是的,有那個政策的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如果企業(yè)的投資者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那么該企業(yè)對外借款所發(fā)生的利息中,相當于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guī)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這部分不屬于企業(yè)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yè)投資者負擔,不得在計算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意味著,當企業(yè)的注冊資本未能按時到位時,與該部分資本金額相對應的貸款利息將無法從稅前利潤中扣除?
09/14 17:17
84784952
09/14 17:22
意思是,扣除實繳到位的本金,剩下金額的利息是不能稅前扣除的?
家權老師
09/14 17:24
意思比如注冊資本還有100萬沒繳足,那么100萬的貸款利息就不能稅前扣除
84784952
09/14 17:26
明白了,謝謝老師
家權老師
09/14 17:29
不客氣,祝你工作順利,周末愉快!如果感覺滿意的話,麻煩給個五星好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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