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公司每個月拿出一部分,員工拿出一部分作為績效考核,符合勞動法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這個的話,其實是不符合的,這個
2024 08/10 18:32
84785001
2024 08/10 18:33
哪條規(guī)定的,發(fā)我一下
小鎖老師
2024 08/10 18:35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jīng)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xié)商確定。
在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shù)?,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xié)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小鎖老師
2024 08/10 18:36
就是他沒有規(guī)定,必須這個是績效考核多少,只要是有基本工資,績效是完成后才有的話,這個也可以
84785001
2024 08/10 18:36
這也沒說不行?
小鎖老師
2024 08/10 18:37
對,正常再實務中的話,保證基本工資的情況,有績效提成和績效工資,也是允許的
閱讀 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