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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額與核定征收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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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定期定額和核定征收是兩種常見的稅收征收方式,它們存在以下區(qū)別:
1.?核定依據不同
- 定期定額:主要依據納稅人的經營規(guī)模、經營區(qū)域、經營內容、行業(yè)特點、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額。
- 核定征收:通常根據納稅人的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情況來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2.?計算方法不同
- 定期定額:直接按照核定的定額乘以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 核定征收:一般是通過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得出應納稅額。
3.?穩(wěn)定性不同
- 定期定額: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wěn)定,除非經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否則定額一般不變。
- 核定征收:應納稅所得額的核定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4.?適用范圍不同
- 定期定額:適用于生產、經營規(guī)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等。
- 核定征收:適用于企業(yè)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企業(yè)等。
5.?申報方式不同
- 定期定額:通常由稅務機關按照定額自動申報納稅。
- 核定征收:納稅人需要自行申報納稅。
總之,定期定額和核定征收雖然都是稅收征管中的特殊方式,但在具體的適用對象、核定依據、計算方法等方面存在差異。
08/0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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