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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懂,第一步就沒看懂,為啥銷售收入不是100,而是還要除以一個100+5×80%

84784983| 提問時間:05/17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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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yè)資格,稅務師,中級經濟師
您好,因為銷售時給出的積分以后可以消費的,以后就不用交錢的,也就是這次的100是包含本次商品和以后積分換商品的收入,要按公允價值進行分攤
05/17 22:48
84784983
05/17 22:52
什么意思?難道不是一百換一百+4嗎?哪里公允價值分攤?
廖君老師
05/17 22:55
您好,消費100,有5積分但只的80%會用,每稅分抵1元,就是5*80%的公允價值
84784983
05/17 23:17
那那個合同負債怎么轉主營業(yè)務收入的,分之三為什么變成收入了?
廖君老師
05/17 23:19
您好,?您好,這是客戶用積分了,以前積分計在預計負債/合同負債的 1.消費時積分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合同負債-消費積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消費者用消費積分兌換禮品,確認收入: 借:合同負債-消費積分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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