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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題為什么不是3%減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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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wù)院令538號)第十條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jìn)項稅額的固定資產(chǎn)。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jìn)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jìn)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4.納稅人購進(jìn)或者自制固定資產(chǎn)時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chǎn)。屬于上述情形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按照3%減按2%征收增值稅。
04/28 15:51
84785035
04/28 15:55
56題為什么不是3%減按2%
微微老師
04/28 15:58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wù)院令538號)第十條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jìn)項稅額的固定資產(chǎn)。是可以選擇按照3%減按2%征收增值稅‘答案有問題吧?!?/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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