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納稅人李某經(jīng)營個體工商戶C,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2000元, A:經(jīng)營所得應繳納的個稅=80000×10%-1500=6500元 B:李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C:李某最終應納稅額=A-B-2000=6500-2250-2000=2250老師 麻煩幫我看下個體戶最終應納稅額算得對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您好,您好,B不對,可以享受的減免稅額 [(1000000 *35%-65500) -6000 ×1000000 /2400000] *( 1-50%) =141000,應納稅額=A-B-6000=314750-141000-6000=167750
04/08 12:15
84784952
04/08 12:18
老師為什么是100萬乘以35%
84784952
04/08 12:20
我在提問,麻煩您不要接,急呢
廖君老師
04/08 12:32
您好,好的,是這個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xiàn)行優(yōu)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不論何種征收方式,均可享受該優(yōu)惠。
84784952
04/08 12:33
現(xiàn)在是兩百萬減半了
廖君老師
04/08 12:37
您好,謝謝分享,您的計算是正確的
可以享受的減免稅額 [(2000000 *35%-65500) -6000 ×2000000 /2400000] *( 1-50%) =314750
閱讀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