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下,我們公司招聘老師到別的學校去任職,工資由學校代發(fā)(這個由我方承擔),學校部分的收入沖減完這部分工資后再打給我們,這個有隱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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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這個可以在合同協(xié)議當中注明條款,相當于人力外包,對方按差額打款你們按差額給對方開票就可以了
03/26 15:20
84785007
03/26 15:22
我們有個代發(fā)工資協(xié)議,是不是就可以了?老師
一直在路上
03/26 15:24
如果是工資代發(fā),最好是對方全款給你們,你們按照工資的金額再付款給對方,如果直接從款項中扣除的話最好是在合同中說明或者有一個結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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