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A和B相鄰,A和B簽訂了地役權合同,約定B可以在A的承包地上設立取水地役權,后來A將自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了C,這樣的話轉讓是不破之前的地役權的是嗎?就是B還是可以在那取水是嗎?

84785039| 提問時間:02/2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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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樂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稅務師,資產評估師
你好,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條的規(guī)定,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但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時,地役權一并轉讓。因此,當A將其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C時,B在A承包地上設立的取水地役權也隨之轉移至新的權利人C名下,B依然可以在該地塊上行使取水地役權,除非當初A與B簽訂的地役權合同中有特別約定排除這種情況。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原有的地役權關系將繼續(xù)維持,不會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而受到影響。
02/29 17:36
84785039
02/29 17:40
謝謝老師,好詳細。
張樂老師
02/29 18:43
不用客氣,祝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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