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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資料有嗎?

84785035| 提問時間:2023 11/27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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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侯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財務總監(jiān)
同學你好,有關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的資料,參考如下: 1、發(fā)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據實扣除 2、發(fā)生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工資總額的14%、8%、2%標準扣除,超過不準扣除。 3、社會保險費,據實繳納的“五險一金”,準予扣除 4、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利息費用,按規(guī)定扣除 5、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準予扣除. 6、匯兌損失,除已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準予扣除. 7、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按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5%。。 8、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按銷售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9公益性捐贈支出 扣除標準:12% 企業(yè)發(fā)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0、扶貧捐贈 扣除標準:據實扣除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業(yè)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qū)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在政策執(zhí)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qū)實現脫貧的,可繼續(xù)適用上述政策。
2023 11/27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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