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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B以一項同時包含金融負債成分和權益工具成分的復合金融工具替換原債務和D選項不屬債務重組復合方式

84784993| 提問時間:2023 11/18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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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債務重組為債權人和債務人的交易行為,所以對于接受非金融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方,以放棄債權公允價值為基礎作為接受非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價值。那么這個是有權益工具成分在里面的,就不符合定義的.
2023 11/18 15:18
科科老師
2023 11/18 15:21
實務中,有些債務重組名義上采用“債轉股”的方式,但同時附加相關條款,如約定債務人在未來某個時點以某一金額回購股權,或債權人持有的股份享有強制分紅權等。對于債務人,這些“股權”并不是根據(jù)金融工具列報準則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從而不屬于債務人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的債務重組方式。債權人和債務人還可能協(xié)議以一項同時包含金融負債成分和權益工具成分的復合金融工具替換原債權債務,這類交易也不屬于債務人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的債務重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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