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這題該怎么做

84784977| 提問時間:2023 11/1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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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稅務(wù)師
本題考核的是進項稅額加計抵減在應(yīng)納稅額計算的應(yīng)用,財政部 稅務(wù)總局 海關(guān)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wù)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yīng)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本期可加計抵減額=3+13×(1-10%)×10%=4.17(萬元)該企業(yè)當月應(yīng)繳納增值稅=25-13×(1-10%)-4.17=9.13(萬元)
2023 11/13 11:27
84784977
2023 11/13 11:29
明白了謝謝老師!!
miao
2023 11/13 11:30
不客氣,祝您學習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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