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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年終績效喝13薪水還有獎勵,能不能全部放入一次性獎金發(fā)放,如果有的人一部分績效和當月工資放在一起發(fā)放,剩余績效放到全年一次性獎金發(fā)放,稅務會有風險嗎,還是說公司要不所有人績效都放入工資或全年一次性獎金發(fā)放,

84784992| 提問時間:2018 02/09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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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江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可以把發(fā)年終績效+13薪+獎勵作為一資性獎金發(fā)放!
2018 02/09 08:22
84784992
2018 02/09 08:29
老師為了籌稅能不能有的人績效一部分放入工資里一部分放入全年一次性獎金,放入工資里的是不是就不能用績效的明目了得叫其他名稱是嗎
老江老師
2018 02/09 10:20
@flora:可以自己定義一下,只要有合理性,就沒什么太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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