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訴訟時效中斷的問題 老師,您好!請問:甲銀行向乙某發(fā)放貸款50萬元,到期日2021年9月1日,貸款逾期后直到2024年12月20日,銀行均無任何中斷訴訟時效的行為,訴訟時效期間已經(jīng)喪失,如若在2025年1月5日銀行從乙某賬戶扣取1筆款項用于歸還部分貸款利息,訴訟時效期間還能重新起算嗎?乙某能以訴訟時效喪失提出抗辯嗎?謝謝! 回答:訴訟時效不能重新起算。 乙可以主張已經(jīng)過訴訟時效,主張不歸還50萬。 對于在2025年1月5日銀行從乙某賬戶扣取1筆款項用于歸還部分貸款利息,乙可以主張甲銀行返還,因為銀行扣款沒有法律上的依據(jù)。 在現(xiàn)實生活中,銀行一般是不會忘記在訴訟時效內(nèi)請求債務(wù)人履行債務(wù)的,都是自動化的系統(tǒng),到期之前系統(tǒng)自己就會觸發(fā)預(yù)警,會通過信息、通知等各種方式行使權(quán)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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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同學(xué)!你的問題不是已經(jīng)有答案了嗎?還想問什么呀?
2023 11/06 20:50
84785028
2023 11/06 20:54
“對于在2025年1月5日銀行從乙某賬戶扣取1筆款項用于歸還部分貸款利息,乙可以主張甲銀行返還,因為銀行扣款沒有法律上的依據(jù)?!比绻y行和乙某簽合同的時候約定,銀行有權(quán)從乙某賬戶扣收貸款本息,乙還可以主張甲銀行返還嗎?
84785028
2023 11/06 21:08
老師,人呢???
小碧老師
2023 11/06 21:09
不能主張甲銀行返還了。3年訴訟時效已過,銀行喪失勝訴權(quán),但債權(quán)還未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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